J-1签证是提供给来美进行学术交流访问学者(Exchange Visitors)的非移民签证,常见的J-1签证分类涵盖学生、实习生、受训人员、教师、教授、研究学者等。对于J-1签证持有者在美所得收入的税务征收根据签证分类、原籍国和在美居留时间会有所不同。学生在签证前五年、教师或受训人员在签证前两年、收入全部由外国雇主支付的特定人士在签证前四年以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Aliens for Tax Purposes)身份填报1040NR税表并附上8843表申明报税状态。学生自签证第六年、教师或受训人员自签证第三年、收入全部来自外国雇主的特定人士自签证第五年起税务状态转化成税务居民。
美中税收协定中的Article 20适用于学生与培训所得(Students and Trainees)的税收豁免,其中Article 20(b)针对“由政府、科学、教育或其他免税组织给予的赠款或奖金(Grants or Awards)”,第20条(c)针对”在任何纳税年度不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个人劳力所得”,J-1签证学生若有工资收入收到W-2表可根据Article 20(c)要求5,000美元工资豁免。教师等则享受适用于“教学与学术所得”的Article 19优惠待遇,在美累计不超过三年的时间内若在美科教机构由教学、讲学或研究取得的报酬可被免予征税。举一例:
陈小姐于2019年12月由J-1转为H-1B,J-1期间的收入由学校颁发1042-S表给教育访问学者申报豁免(1040NR),H-1B期间的收入由学校颁发W-2报1040表计算,类似于F-1转H-1B的“双重申报”。
另外,非税务居民身份的J-1签证人士无须缴纳《联邦保险供款法案》(FICA)税包括社安及医疗税,被预扣FICA税的人可填报8316表和843表申请退回被扣缴款项,唯雇主需提供误扣社安及医疗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