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赠与的申报

不少新移民因为现金买房或收到远在中国的亲属汇款资助,若当年获得外国赠与金额累计超过10万美元就需要填写3520表(Annual Return to Report Transactions with Foreign Trusts and Receipt of Certain Foreign Gifts,报告外海信托交易和某些海外赠与年度税表,见页),此处的“外国人”是指非居民外国人、外国公司、外国合伙或外国遗产,“外国赠予”是指美国人从外国人收到的不包括在受赠人总收入中的作为礼物或遗赠的资金或其它财产。一般遇到以下情况,需要申报3520表格:收到外国赠予或遗产的美国税务居民,创立或享有国外信托所有权的美国税务居民,向国外信托注入资产的美国税务居民,从国外信托收到分配的美国税务居民。3520表需要申报的内容包括:直接礼物赠与(现金转账、房产转移以及其他资产转移),借贷中因无息或低息产生的未支付利息视为赠与款(支付正常利息的借贷不用申报),被免除的债务,遗产(包括现金、房产以及其他资产)。直接支付给美国相关机构的学费或医疗费不计入赠与,也不用申报。

3520表只是信息披露,不会产生所得税,欺瞒不报会面临每月5%的民事罚款,且连续罚款五个月,累积高达25%的罚款,迟交也会遭到罚款。3520表的申报截止日为来年的4月15日,可单独寄出或附在个人所得税1040表上一起申报。未正确申报国外赠与或遗产的报税人,罚款将以受赠金额的5%逐月累积,最高可达受赠金额的25%;未正确申报国外信托相关交易的报税人,将面临一万美元或应申报金额35%的罚款,两者取最高值;如果因未正确申报而出现税款差额,报税人将被收取未支付税款的20%作为额外罚款。

若赠与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人士,或者是外国赠与人给予美国来源的赠与,则会产生赠与税(Gift Tax),2021年的年度赠与免税额为 1.5万美元,如果超过上述数额,赠与人需要向国税局申报709表并为超额部分缴纳赠与税。

在美存钱亦要十分注意,尤其是大额现金,不要妄图用“整钱零存”的方式绕开交易报告的要求,这样“掩人耳目”的拆分行为涉嫌金融交易犯罪。即便自己和家人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 仍会被视为拆分行为。若被被控告为“洗钱”,不但会被联邦法院冻结其部分存款,还被国税局和州税务署追索税金、利息及罚款。若现金存款或现金交易超过1万美元,就需申报8300表(Report of Cash Payments,现金付款申报表),任何人如果一次性收到与贸易和商业活动相关且额度超过1万美元现金,或关联活动连续收到超过1万美元现金,也必须申报8300表。通常,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在24小时内收到来自同一人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现金存款,就会建议存款人申报8300表,银行若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低于1万美元以避开申报,便会向国税局申报可疑活动。

新移民到美国,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一旦接受从国内汇款或者需要存入大笔现金,必须如实地申报,这样方能让资产在美国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