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推出雇主雇员薪资补偿计划

为了让纽约人避开联邦法律规定的州和地方税收(SALT)1万美元的减免上限,纽约州建立了“雇主补偿费用税计划”(Employer Compensation Expense Program,简称ECEP),创造了一种可选的新工资税Employer Compensation Expense Tax (ECET)。雇主可以选择为年收入超过 4万 美元的纽约雇员支付 ECET,雇员则可以用雇主的缴款作为个人税表上的纽约州税收抵免。该税是雇主的税务责任,雇主不能从雇员的工资中预扣ECET 的任何部分,ECET 是严格意义上的雇主专用税。

雇主可以选择是否参加ECEP。如果要让来年第一季度生效,雇主必须在每年12月1日之前注册ECEP 计划。如果雇主在12月12日之后注册,则生效期递延来年第二季度。雇主需要登录到他们的纽约州税务局官网在线服务帐户 ,在帐户摘要主页的左上角,选择“客户服务菜单”,选择“就业和预扣税”,选择“ECEP雇主选择”。

ECET 率目前设定为 5%,2019年为1.5%,2020年为3%,2021年及此后都为5%。雇主将仅在员工赚取 4万 美元后才为其工资支付 ECET 。前 4万 美元不受 ECET 的约束。如果员工在一个季度内的收入不超过 4万美元,则无需支付该季度的税款。雇主只需要为在纽约工作的员工缴纳 ECET 税。如果员工在纽约兼职,在另一个州兼职,只计算员工在纽约工作的时间的ECET。如果员工在纽约工作的工资为 4万 美元或以下,则不需要支付 ECET。

举一例,假设员工只在纽约工作,全年收入10万美元。要计算雇主将捐助的总金额,先从 100,000 美元中减去 40,000 美元,得到 60,000 美元。雇主将支付他们应税工资的 5%,即 60,000 美元。接下来,将 5% 乘以 60,000 美元得到雇主的总捐款 3,000 美元。该员工的年度 ECET 责任为 3,000 美元。雇主必须按季度支付全年总计 3,000 美元的款项。要确定雇主的季度供款,将员工的年薪除以四($100,000 / 4 = $25,000)。雇主的员工每季度收入约为 25,000 美元。由于该员工第一季度收入 25,000 美元低于 40,000 美元,因此第一季度不供款。在第二季度,员工 25,000 美元收入中的前 15,000 美元无需缴纳 ECET(第一季度 25,000 美元 + 第二季度 15,000 美元 = 40,000 美元)。在第二季度,雇主只需支付员工工资中的 10,000 美元($25,000 – $15,000)的 ECET。雇主的 1,800 美元年度负债的季度付款额为:第 1 季度0 美元,第 2 季度10,000 美元 X 0.05 = 500 美元,第 3 季度25,000 美元 X 0.05 = 1,250 美元,第 4 季度25,000 美元 X 0.05 = 1,250 美元。

ECEP是纽约前州长库默(Andrew Cuomo)政府针对川普税改TJCA推出的优惠计划,以保护纽约人免受联邦税改导致的增税之害,许多纽约人适用逐项扣减(Itemized Deductions),但SALT的1万限制让很多实际支付的税费“浪费”,也使得许多人不堪高税负迁出纽约。

纽约的政策制定者预计,选择ECEP的雇主将降低员工工资,以支付企业必须向政府缴纳的工资税. 以规避减少的员工工资,立法机关创造了一项与ECET价值相等的新的税收抵免,削减受ECET影响的个人所得税。

除了ECET的税收抵免, 纽约州的法律还设立了两个慈善基金,一个用于支持医疗保健,另一个用于教育。这样做的目的是使纳税人能够在州和联邦纳税申报单上申报基金捐赠(Charitable Donation)作为慈善捐赠,对这些基金的捐款也有资格获得其价值85%的州税收抵免。纽约州也允许学区和地方政府设立慈善基金,向这些基金捐款的纳税人将获得相当于捐款比例的财产税抵免。然而,美国国税局发布了拟议的法规,认为纳税人获得州或地方慈善捐款的相应税收抵免将使纳税人可获得的联邦慈善抵免额减少到州抵免额的水平,这些规定是各州试图规避税收改革法中对州和地方税(SALT)扣减的限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