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的1031置换

美国税法鼓励投资房地产,除了美国公民和绿卡人士外,也允许外国投资者使用1031置换获得税务上的优惠。“1031置换”(Section 1031 Exchange),也称作“同类财产交换法”(Like-Kind Exchange),如果投资人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出售“原有财产”并交换性购入“同类财产”,那么投资人出售“原有财产”的增值无需在当年交税,而是延迟到出售交换性购入的“同类财产”时才交税。1031置换有助延后资产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和折旧追回(Depreciation Recapture),间接帮助投资人节省由于增值收益所要缴纳的联邦和州税负。

有效的1031置换需要遵守几个严格的条件:一是同类(Like-kind)的美国财产,外国财产不可,交换的财产必须具有可比性,比如说投资者可以用一个农场来换一块工业厂房,或者用一栋公寓楼来换一块荒地,这类交换的财产都可以笼统地归到商业房地产中。二是时间,投资人必须在卖房后的45天内确定要购买的新房产,在过户后的180天完成新房产的交易。三是价值,新房产必须和旧房产具有相等或更高的价值。四是钱不经自己手,原房产的净收益(Net Gain)必须全数用在新的投资中,置换过程需要交给专业第三方公司处理,全过程中投资者不能有持有资金。

外国投资人比本土投资人多的一道步骤就是外国人预扣税(FIRPTA Tax),常规税率是卖房总价(而非增值部分)的15%。产权过户公司在买卖双方过户签完字并 收到买方的付款后,让买方代为预扣房产卖价15%的税,也就是说买方要从给予卖方的房款支付中分拨出15%的税交给国税局。在过户后20天内,过户公司填写8288和8288-A两份表格,没有税号的外国人卖方还要准备W-7申请税号的表格和材料,与15%预扣款一并上交国税局。如果没有依法预扣这笔税款,买方将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来年,外国人(卖方)向国税局报税,申报实际的资本利得,当国税局确认卖方缴纳了所有的税金后,再将多余的税款退还。

外国投资人做1031置换,可以延税,但不代表免除FIRPTA税的义务,过户公司仍然需要在第一笔房屋交易结束的20天内上缴15%的预扣税到国税局。举一例,王先生出售纽约高级公寓,产权过户公证公司将卖价100万美元的15%(15万美元)在房屋结束交易后20天内上缴给国税局。同时,过户公司准备进行1031置换,在180天内完成等价100万美元新房的购买,此时投资人可用于支付头款的15万美元现金被缴纳给了国税局,需要等到来年报税才能申请退回。所以投资人往往还需多准备一笔现美金顶上,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尝试国税局8288-B预扣税快速退还申请,也是预扣税免进国税局的申请。

正常退税是外国投资人可以在房屋出售后的下一年度进行非居民的1040-NR表报税,使用8824表格申报置换信息,包括卖出房产的信息、调整后成本价、市场出售价、累积折旧、新买入的“同类财产”的信息和买价等。然后在1040NR表上填写预扣税金额,并附上8288-A的文件。

快速退税是填写8288-B表,申请在过户后90天之内退税。在提交该申请时,申请者必须提供实际预估税额低于预扣税的相关证明,包括卖出房屋的买进和卖出合同、房屋装修花销等收据。如果房产用于贸易或商业用途,还需要提供资产折旧等表。如果房屋买卖双方符合国税局税收减免的规定,则退税款会在2-3个月之内给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