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179折旧扣减

税法第179扣减(Sec. 179 Deduction)的中心是针对于商业资产的折旧,2021年企业可直接扣除最高105万元购买符合规定的设备费用,总投资额限定为262万元。投资设备的折旧可有效帮助企业减少应税收入。企业更新投资的机器设备须依179条例、奖励式折旧及一般投资折旧的顺序,进行投资折旧的税务计算及填报(4562表)。

TCJA 修订了第 179 条所述财产的定义,以便纳税义务人选择纳入对非住宅式不动产作出的若干改进,包括对建筑物内部的大部分改进,以及屋顶和加热、空调、安全和防火系统。如需了解更多资讯,请参见国税局第 2018-09 号基本资料。

国税局税法条例Publication 946与Publication 544对179设备或不动产(Real Property)投资有严格限定。在国税局规定的三类资产(Section 1231, 1245及1250)中,只有1245类中的部分可折旧资产符合定义。一、必须是有形实体(Tangible),而股票,版权(Royalty),商誉(Goodwill)等无形资产(Intangible)不予考虑;二、有形资产必须通过正常贸易渠道(Active Conduct Of A Trade Or Business)购买并使用;三、必须是可折旧资产并采用“加速折旧法”(MACRS – Modified Accelerated Cost Recovery System)因此非折旧资产(如土地)或直线法(Straight line)折旧资产将排除在外;四、不能作为179扣减的资产,还包括供出租不动产,空调或暖气设备,房屋建筑(Building and Structural Component)。在这里建筑物(Building)包括居住屋(House),仓库(Warehouse),停车场(Garage)。建筑结构设施(Structural Component)则包括门、窗、地板、中央空调及灯光照明设备等;五、不能划为179扣减的资产还包括美国本土以外、非盈利组织或政府机构添置的资产设备。

链接:

TJCA税法下的折旧新规
第179节税收扣减网站
第179节税收扣减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