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的选择与税务优惠

二战后出生的“婴儿潮”一代已开始慢慢步入退休期,人口统计局预计2030年65岁以上的老人将超过7100万,其中70%以上的耆英或在有生之年接受长期护理服务(Long Term Care)。长期护理并不是针对疾病的治疗护理,而是指帮助照料生活起居、提供医护服务(如静脉注射、病后复原)的持续性服务。接受服务的对象不局限于年老者,中青年也可能因意外或疾病造成自理能力受损,需要他人看护照顾。提供照料服务的场所可以是住家、疗养院(Nursing Home)、辅助生活中心(Assisted Living Center)或成人日托(Adult Daycare)。不过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以纽约州为例,2012年上门服务平均一年需要45760元至50336美元,成人中心19500美元,辅助生活中心47400美元,疗养院最为昂贵,一年花费12万至12万5732美元且一位难求。

“婴儿潮”转为“退休潮”,大批劳动人口退出市场,社会福利给付制度面临挑战,长期护理费用势必成为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庞大负担。通常民众支付长期护理的方式有三种:医疗补助(Medicaid,俗称“白卡”)、自掏腰包和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赔。值得注意是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俗称“红蓝卡”)并不涵盖长期护理,“红蓝卡”主要用于支付看病、住院、买药等急性的医疗专业护理(Skilled Care),而长期护理是照料日常起居,生理机能的退化、自理能力的减弱是不可逆转也无法医治的。同样道理,普通医疗保险也不能作长期护理使用。“白卡”是各州政府为低收入和低资产人士设立的医疗补助项目,目前是长期护理费用的最大支付者,承担全美近一半的疗养院及家中看护开销,“白卡”对受益人的身份、年龄、居住期、收入和资产有著严格的审查,一般的中产阶级难以申请到这项补助,也很难自行承担日益增长的护理费用,唯有藉助购买长期护理保险以备不时之需。
政府为鼓励民众购买长期护理险,在税务上给予优惠。长期护理保费(Premium)属于合格的医疗费用,纳税人通常可在联邦税表1040的A副表“逐项扣减”(Itemized Deductions)上扣除超过调整后总收入(AGI)10%(65岁及以上7.5%)的医疗费用,自僱者(Self-Employed)可直接在1040表第29行(Self-employed Health Insurance Deduction)扣除自付的所有医疗费用(如果自僱者的配偶有参加僱主提供的长期护理团体险则无法扣除),超过的部分则计入A表作逐项扣减。 纽约州居民申报州税时可使用 IT-249表(Claim for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Credit),获得20%保费的不可返还抵税额(Nonrefundable Credit)。绝大数州政府都给予本地居民一定程度上的优待,例如新州居民可扣除超过2% AGI的保费抵税,加州居民可获得和联邦同样标准的抵税额,华府居民可享受每年每人500元保费抵税,各州居民可参阅国税局502号刊物(Publication 502)和本州的纳税指南了解合格医疗费用的扣减和抵税。


雇主为员工购买长期护理险的开销可作为支出在税表上扣减,个体户(Sole Proprietors)给予雇员福利的计划(Employee Benefit Program)须填报在1040 C副表“企业利润或亏损”(Profit or Loss from Business),一般股份公司(C Corp)和小公司(S Corp)的僱主相应地填报在1120和1120S表上,合伙人实体(Partnership)则将这笔支出作为对合伙人的固定报酬(Guaranteed Payments to Partners)填报在1065表。纽约州的僱主若为员工购买长期护理团体险可填报CT-249表(合伙人实体IT-249表)在州税上获得20%保费的非退税抵税额。


当民众获得长期护理险的理赔并用于支付合格的长期护理费用时,这笔收入通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理赔若超过合格长期护理费用或每天340美元的限额则须计入收入。目前市场上有各家保险公司提供的传统型长期护理保险,三合一险(比如人寿险、长期护理险和返还保费三合一,年金、人寿险和长期护理险三合一)等,州政府提供的州合伙式长期护理保险(State Partnership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民众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