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护理可豁免收入

居家护理是一项政府福利,是允许有资格领取“白卡”的长者或残障人士,如果他们需要在家被人照顾,那么政府会出资聘请护理人员到家中照顾他们。护理人员当中,有一部份是照顾自己亲属,比如你的父母领取居家护理服务,你作为子女以家居护理人员身份提供服务。

通常,护理人员收到W-2税表,需要作为收入申报,与一般普通收入没有区别。不过,国税局在2014年发布了2014-7号通知(Notice 2014-7),为提供一个特别税例,如果护理人员提供住所并与被照顾者同住,且没有其它住所,被照顾者参与的是“医疗补助家庭与社区服务豁免计划”(Medicaid Home and Community Based Services Waiver Programs),可将收到的护理收入定为“寄养”收入,享受豁免优惠。在个人税表上,提供寄养服务所收取的收入还是和正常W-2收入一样申报在“工资”栏,但在“其他收入”栏”以负数减除出去(excludable from income)。

为满足豁免资格,护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在自己的住所提供护理服务,没有其它的住所(separate home),住所必须是其日常生活起居的地方。二、如果照顾19岁以下的人,最多只能豁免10位被照顾者的“寄养”收入,如果照顾19岁以上的人,最多只能豁免5位被照顾者的“寄养”收入。三、不论是谁拥有或租赁该房屋,都可以算作自己的住所。举两例,王女士搬到母亲处照料她,王女士没有其它住所。李小姐和室友合租,李小姐聘用室友来照顾她,室友没有其它住所,这两类都符合豁免要求。

如果你为父母提供服务并与他们同住,按理你可以修改2018年税表,将此收入刨去。修改税表你需要提供寄养收入的W-2表、被照顾者的姓名和社安号、护理人员与被照顾者在当年同住的证明文件(例如驾照或其他的身份证、银行月结单、医疗账单、水电燃气费单等能够显示两人是同一个地址)、被照顾者符合被照顾资格的证明文件。

以上是对个人护工的收入豁免税例,再来说护理机构,护理机构给满足收入豁免资格的护工支付护理金时,虽然不用预扣所得税,但仍然要依照W-2收入那样预扣社安与医疗税(除非照顾配偶或21岁以下的孩童)。护工应向护理机构递交申明,申明自己确实在住所向享受“医疗补助家庭与社区服务豁免计划”的被照顾者提供护理服务,申明上要写上被照顾者的姓名,申明也要签名且保留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