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退休金如何报税

美国国税局将外国退休金分为四大类:由外国政府提供的社会安全保障金(Social Security Benefits)、外国政府或企业为雇员提供的劳退金(Pension)、外国退休计划(Retirement Plan)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年金收益(Annuity)。

美国的退休福利分为免税、部分上税和全部上税,而外国退休金是否属于上税收入,我们通常先看该国/该地区有无和美国签订税务条约(Tax Treaty),是否有免去双重纳税的规定。目前美国与中国签订双边税务协议,中美税务条约并不涵盖港澳台地区,美国公民的港澳台收入或者港澳台居民在美得收入遵循美国国税局的一般国际税务规则。需要向美申报的海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年金和退休金收入、租金收入等;所需申报的海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投资账户、股票和证券、年金和退休金账户、资产、人寿保险账户等。大多数与美国签订所得税条约的国家/地区都根据其对退休金或年金进行单独征税。对于政府养老金/公共养老金/年金(通常在“政府服务”条款下涵盖)或社会保障金,只需由政府付款的协约国/地区征税,即无需向美国方面缴税。

社会安全保障金:大多数所得税条约对社会保障金都有特殊规定,社会保障金应由付款国征税。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居民,且税务条约保留“保存条款” (Saving Clause,通常在税务条例第1条中找到),在美国也可能需要为外国社会保障金缴税。在不适用特定条约规定的情况下,外国社会保障养老金通常被征税,它们没有资格像美国社安金那样被排除在应税收入(Taxable Income)之外。如果你拿的是未签订税约的国外政府提供的社安福利金,在国外缴税,同样也要在美国税表上作为应税收入申报,不过你所缴纳的国外所得税,可以在税表上申请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s),抵扣国外社安金所产生的美国税负。

退休金和年金:对于外国付款机构或付款人支付的退休金/年金,可以按照外国政府指定的表格和方式申请适当的条约预扣免税额。为外国养老金或年金缴纳的任何外国所得税,都可以在美国个人所得税表上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纳税人需要确保完整阅读税务条约,因为可能有一些特殊规定会影响收入的应纳税额和获得福利的资格。如果是美国公民或居民,除了双边税务条约条款中规定的要求外,还需要考虑所谓的“保存条款”。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保留条款保留了美国对公民和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的权利,就像没有条约一样,这种情况下作为美国公民或居民,相关收入应在美国征税。

外国政府养老金(Government Pensions):所得税条约也可能包含针对政府服务支付的养老金的特殊规定(通常在“政府服务”条款下找到)。许多税收协定规定,只有当个人是提供政府服务的国家/地区的公民/国民,而不是其所在国家/地区的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时,才能免去双重付税。